過年春節一共有6天連假,各個旅行社都已經開賣春節旅遊團,消基會抽查15家開辦春節二日遊的業者,僅有兩家業者退費標準符合「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不合格率高達8成6,其中最不合理是可樂、燦星旅遊,消費者無論幾天前取消,皆不得退還費用。消基會表示,應記載不得記載明訂,消費者在旅遊開始前1日退訂,還可拿回全額費用50%,13家業者退訂都不符合應記載不得記載規範,甚至劣於規範,其中,可樂、燦星退訂規範最誇張,春節旅遊團無論幾天前取消,皆不得退還費用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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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inline-ad div div { border-bottom: 0 !important; padding-bottom: 5px; };以易遊網規範也劣於應記載不得記載規範,2月16日的大板根森林溫泉+天空之城3天行程,費用為1萬2900元,旅遊前15天退費,依政府規範,僅須扣除費用30%,扣費3千8百元,易遊網卻要消費者賠償9030元,差額高達5160元。消基會說,13家旅遊業者退費不符應記載不得記載,主管機關可依消保法,要求業者改善,若不改善,可開罰3萬至50萬元罰鍰,並按次處罰。另外,針對消費者,消基會也提醒,在預付團費前,應詳閱旅行業者網頁契約條款,檢視相關規定是否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消費者也應親至旅行社繳費並索取收據,一來了解業者經營實況,並保留相關資料單據,以利日後發生爭議時的舉證。消基會抽查春節國內旅遊業者退費,不合格率高達8成6。圖/消基會提供 分享 facebook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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